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
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安市财教〔2025〕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的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和在我校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1850元,全年合计3700元。
三、资助年限
资助年限按照学生就读相应学段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据实计算,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后接续完成的剩余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退役入学学生入学后的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二级学院审核及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认真核实学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于11月3日前将《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审核。按照国家规定,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兼得)。各二级学院务必要准确、全面、完整地收集、核实学生的情况,防止出现误报、漏报。
(二)加强教育,注意引导。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引导退役士兵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加强感恩教育、防诈骗安全教育,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代章)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