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黔教学发〔2018〕169号)、《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要求,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二级学院审核等有关程序,经各班级同学自主申报评选,商务学院由书记、院长、辅导员以及专职教师组成评审小组。结合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共拟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11名学生。
公示时间为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方式一:电话反映(号码:0851-34862240)
方式二:书面反映或当面反映(教学楼303办公室)
附件:商务学院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公示表
商务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