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5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2025年
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5年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名额分配
12名。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二级学院初审。各二级学院按照《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11月7日17:00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级学院报送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表(附件3);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3.推荐学生2024-2025学年个人成绩单;
4.推荐学生相关证书。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交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提交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四)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筑梦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评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确保筑梦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填报的申报表、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2.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表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代章)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