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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校内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统招在籍在校高职学生、中职学生。

二、认定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平相结合、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此项工作。

三、认定机构和职责

(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生辅导员组成;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四、认定依据

(一)特殊群体。主要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等。

(二)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对非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统一标准和尺度,公平、公正开展认定工作。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65个贫困县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家庭及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认定

1、学生未提出或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形的。

五、认定档次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个等级。

(一)特别困难学生。主要指特殊群体学生,家庭及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导致家庭对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困难学生。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对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比较困难的学生。

(三)一般困难学生。只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对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一般困难的学生。

六、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每年9月开学进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复核。

(一)学生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出认定申请,并签字做出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属于特殊群体学生须提交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学生家庭情况为基础对照相关文件的贫困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影响其家庭经济情况的因素等,进行认真评议,确定贫困生档次及名单

(三)各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要对本学院认定的学生认定佐证材料名单及其困难等级进行认真审核,在各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中心复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资料开展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工作要求

(一)材料提交

二级学院9月2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初步认定登记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附件3)、各二级学院公示材料,学生申请相关支撑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各教学单位归档备查,一份装盒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严肃认定工作纪律。认定工作中严禁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做到客观、公正、透明、规范。

)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规范学生资助信息使用程序、权限和范围,确保学生资助和个人信息不泄露。

)注重工作开展实效。除参考相关材料外,还可采取部门信息比对、学生家访(或电话咨询)、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认定的精准度。认定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采取投票形式进行认定。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对发现并核实学生(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行为的,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让对广大学生人人知晓国家资助政策,形成良好舆论环境。发现对认定结果按程序复核后依然不认可的学生(或家长)要耐心做好政策的解读工作并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初步认定登记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

 

 

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代章)       

                                           2025年9月10日